作为长春人,对彩礼并不感冒。可能因为我们这没这一说。
后来看全程热恋有了些理解。父母给新人的财产,是父母的情分,过了18岁父母就没有义务了。所以男方父母给的钱拿就拿了,只要给新人自己保管,不是给女方家倒贴弟弟之类,都没问题,小两口商量好了全给新娘保管也没问题。对于不看男方家境明码标价,咬定不松嘴的,或是必须给女方家而不是给新人的,个人表示十分不能理解。
什么女孩辛辛苦苦养大不容易?男孩就是水坑里捡的散养的嘛!什么结婚后就是婆家人,要照顾公婆,要带孩子不容易?如果这样千万别回娘家,千万别提要房子,千万别提让公婆帮带孩子,打脸!,什么要份保障?离婚证只发给女方?而且结婚就为离婚做打算,有点扯!什么给的少就是感情不到位?感情是你俩的事,别扯男方家,二十五六岁的土豪真不多,就算有也想想什么样的女人能找到。什么娘家要面子,给三万太少?不会说给了15万,娘家留下三万,剩下返给小两口自己了吗,亲戚邻居还能去调打款记录?
所以有些形式的彩礼,只要是双方商量的,不过分的,应该当做“习俗”过一下。
有些形式的彩礼,真心打心眼里鄙视,榨干公婆的骨髓?那这些准新娘就祈祷自己别生儿子吧!
说实话,我反对要彩礼,如果真心想过日子不会在乎是否有彩礼。我们这边城市里没有要彩礼的,只有女方在农村的,才有可能会要,也不是都要。如果女方为了面子,可以和男方讲好,彩礼婚后给小两口或还给男方父母。我的表哥二婚的媳妇是大学老师,可结婚的时候还是要了十万彩礼,这十万是舅舅舅妈靠退休金攒出来的,但为了儿子的幸福没办法,拿了出来。婚后女方父母说是要把彩礼给小两口过日子,可结婚快五年了,也没见行动。婚后两个人从不在家做饭,都是舅舅舅妈在照顾他们。孩子也一直是舅妈在看。但这个嫂子丝毫不领情,心情不好还骂舅舅舅妈。最后在她把他们婚后的所有攒下的钱都拿给自己母亲的时候,表哥受不了决定离婚了。对于男方来讲,结婚不光搭了感情,也搭上了所有家当,包括父母的退休金。不过好在,当初结婚的时候,女方还要求要把房子过户到她名下,那时候好在舅舅舅妈没答应,否则就无家可归了。现在的大学老师的素质真是让我无话可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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