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梳女是指女性把头发像已婚妇女一样自行盘起,以示终生不嫁、独身终老,死后称净女,是中国古代女性文化的一种。如题目所问,这种自梳女的存在是不是女性的悲歌,在我认为这是一种女性的悲歌,但更是一种女性自我意识的觉醒和反抗,是女性认识到自己独立人格后,通过抗争无法达到最终目的的时候一种无奈的选择。
自文明社会以来,由于男权社会的影响,女性的地位始终很低,在家做女儿的时候还好,父母虽然不像宠男孩那样爱自己,但是最起码生活还是比较顺心的,但当到谈婚论嫁的时候,都是父母之命、媒妁之言,自己是没有发言权和表决权的,甚至在结婚前都不知道未来的丈夫长什么样子,所以当时的很多婚姻都与爱情无关,正是因为此,造成了多少人间的悲剧。而当时女性只能被动接受这样的命运,他们没有能力逃离这个家庭而独立,而自梳女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产生的,而其产生是根据当时的社会时代有很大的关系。
【1】与资本主义经济萌芽和发展关系很多。
明朝中后期以来,由于资本主义的萌芽和发展,蚕丝业得到了兴起和发展,而蚕丝行业的参与者大多数都是女性,市场对于蚕丝需求的不断加大,这就要求生产出更多的蚕丝,而生产蚕丝又是这些女性从事的主要工作。正是因为此,女性可以从事独立从事蚕丝制造工作,这就让女性能够有一份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。而当这些女性在看到其他姐妹婚后生活不幸福的时候,就产生了终身不嫁的观念,因为她们此时已经有足够的能力来养活自己,而不是全部依靠男性,所以,资本主义的萌芽和发展,为自梳女的产生提供了温床和基础。
【2】女性独立意识的觉醒。
在古代,女性的地位低下,如遇良善还能安稳度一生,否则会受尽欺压和折磨,但是这些女性没有独立的经济基础,即便她们想从这个 家庭逃离也没有办法,很多人都想做那个离家出走的“娜拉”,但现实条件不允许,她们大多数都是男性的附属品,只能任凭命运的使然。而随着资本主义经济的萌芽和发展,女性在接受教育、外来观念等等不断的增强,女性的自主独立意识逐渐增强,她们无力抗争整个封建社会,但是她们可以改变自己,让自己变得更加的强大,于是在有了一份稳定的经济收入后,大胆的走出了第一步,那就是做“自梳女”,当然做“自梳女”是很苦的,但最起码能够自己掌握自己的命运,而不受男性的约束和虐待。
【3】政治形势以及经济发展,决定了这些自梳女最终逐步退出历史的舞台。
自梳女起于经济的发展,而最终没于经济社会的发展。自明中期到晚晴,因为封建经济形态,虽然丝织行业随着社会发展越来越衰败,但仍然能够维持这些女性的独立生活,但随着清朝灭亡,辛亥革命,民国的建立,封建制度和习俗被彻底破除后,中国整个丝业面临着崩溃的状态,自梳女自此无以维持自己的生计,而由此,自梳女存在的形态也随之发生了变化,一部分人便去了香港当“自梳住家女佣”,即妈祖,香港北角东部的七姊妹,也是沿于自梳女。在20世纪30年代,一些女性听说到南洋打工收入丰厚,遂结伴前行,许多女性在南洋打工多年,没有谈婚论嫁,五六十岁后,买来供品祭祀天地,也就成为了自梳女,而且她们成为中国最后一批自梳女。
虽然自梳女是当时女性反抗男权社会的表现形式,是女性独立意识的觉醒,但是在当时社会毕竟仍然是男权社会,她们所付出的依旧要很多,依旧面临着来自男权社会的压力、唾弃和鄙视,尤其对于自己的后世方面,按照俗例,自梳女是不能死在娘家或其他亲戚家里,只能抬到村外,而为了避免自己最后的如此悲惨,她们不得不找一死人出嫁,做死者名义上的妻子,以便将来可以老死夫家,但自梳女要付给婆家一笔钱来“买门口”。
同时,对于自梳女来说,一旦决定之后进入这个行列,对她们的约束也是非常严格的,一旦辫子梳起来就不得反悔,日后如有不轨行为,就会为乡党所不容,会遭到酷刑毒打,被装进猪笼投河溺死。死后,其父母不得收尸葬殓,由自梳女们用草席包裹,挖坑埋葬,倘若村中无自梳女,便被抛入河中随水流去。
20世纪以来,在广州与珠江三角洲一带,有一个颇为引人注目、独特的女性群体,这就是自梳女。
自梳女也称妈姐或姑婆,顾名思义就是给自己梳头的女子,因为过去的未婚女子都梳着一条长辫子挂在背后,结婚时,由母亲或女长辈替其把辫子挽成一团紧贴在脑后勺,称为髻,在公共场合显示已经成为人妻。
而自梳女这个群体,自己将辫子挽成发髻,表示自己把自己嫁出去了,不再嫁给男人,独身终老。
之所以自梳女不愿意嫁人,选择独身,很大原因是当时的女性地位低,她们看到一些姐妹出嫁后,在婆家受气,地位低微,有的还会受到丈夫虐待,因此对婚姻充满了恐惧,情愿终身不嫁,一辈子当自梳女。
自梳女产生于清朝后期,终身不嫁,的确需要一份自食其力的意志力,可能很多人好奇她们怎么养得起自己,其实自梳女大多能自己养活自己。
《顺德县志》记载:1919年,顺德陈村的缫丝女工一天的工钱是白银七角,连续工作15天就奖励三天工钱。而当时一个人一天有一角钱生活费就已足够。
可见当时因为顺德蚕丝业发达,许多女工收入可观,经济独立,她们早出晚归,披星戴月,完全可以依靠自己的双手做工来养活自己,每天“有工做”,有饭吃,不仅有安稳的物质基础,还有自主选择生活方式的自由。
而且到了民国,自梳女虽然很多不从事蚕丝业,她们同样给别人家做女佣,做钟点工,甚至有的宁愿远涉重洋去东南亚或者欧美大陆谋生,也不愿意成为家族亲人的负担,和几个姐妹们一起合租在外面租房子或者买一间房子,互相取暖度过余生。
按照旧时的风俗,自梳女是不能在娘家百年归老的,有些自梳女名义上嫁给一个早已死去的男人,叫做“嫁鬼”或“嫁神主”,身后事需要在男方家办理,死后由男方家人拜祭,死后灵牌放在夫家,这样的话不至于“孤魂无主”。
自梳女自己嫁给自己,也不愿意嫁给男人,她们用如此极端的方式来反抗命运,可以想见封建社会的女性地位是怎样的卑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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