灸法的注意事项及禁忌证:
1、灸法的注意事项:灸法操作简单,疗效显著,但也有一些必须注意的事项。如灸治时必须充分暴露施灸部位,环境温度应保持温度适宜,不可有风直接吹操作部位。灸后要避风寒,禁忌饮食生冷,宜清淡饮食。施术时应保持患者的舒适体位,不可移动,以免艾柱掉落。要及时除去燃尽的热灰,以免掉落烫伤皮肤。患者过饥、过饱、酒醉、劳累、精神情绪不稳时,不宜施灸。如果灸后局部出现小水泡,可任其自然吸收;若水泡较大,可用消毒针具放出或抽出水液,按常规消毒处理,防止感染。化脓灸若局部感染,可及时用抗感染药膏外涂并内服抗生素类药品。
施灸量的多少需根据病人的年龄、体质、病情、施灸部位等综合考虑。凡年轻、体壮、新病,以及在肩背腰腹和臀股部皮厚肉多处,可施以重灸;凡年老、妇幼、久病体弱,以及在头面、胸部和肢端皮薄多筋骨处,则宜小柱轻灸。
施灸的程序一般遵循先上后下、先背后腹、先头身后四肢的顺序,遇有特殊情况时可灵活处理。
一般认为,让艾火自燃,等待其自然熄灭的较温和火力者为补法;艾火燃烧时用口快吹助燃,使火力较强者为泻法。
2、灸法的禁忌证
从总的原则上讲,灸法一般多施用于虚证、寒证、阴证。对于阴虚阳亢和邪热内积的病人不宜使用灸法,如阴虚火旺的结核病,血热妄行的吐血、鼻出血、咯血、肝阳上亢的头晕头痛,以及脑卒中闭证,热毒旺盛等均需慎用。
人体某些部位属于灸法的忌用部位。如颜面五官、阴部、大血管部位不宜施直接灸;关节、筋腱部位不宜用化脓灸;妊娠期妇女的小腹部、腰骶部不宜施灸;心脏、重要器官附近、毛发处等亦不宜施灸。
艾灸有哪些禁忌
艾灸禁忌主要分为禁忌部位,禁忌病症,禁忌人群。
艾灸可以用来治疗寒性病证,临床上常用来治疗寒邪、湿邪所引起的肩周炎、腰痛、痛经、胃痛、腹痛、腹泻等外科、内科、妇科的多种疾病。
艾灸也有活血化瘀的作用,临床上常用来治疗气血凝滞所引起的疾病,如痛经月经不调等。艾灸的禁忌主要包括下面几部分。
1.施灸的禁忌部位
凡颜面部不用直接灸法,以防形成瘢痕,影响美观。关节活动处不宜用瘢痕灸,以防化脓、溃烂,不宜愈合。此外,大动脉处、心脏部位、静脉血管、肌腱潜在部位,妊娠妇女的腰骶部、下腹部以及乳头,阴部、睾丸等处均不宜施灸。以上不过略举大概,如用变通办法,用艾卷灸、间接灸等,则有些部位可温灸。如遇急病、危症,应灵活机动,酌情施行,不可拘泥。
2.禁灸病症
艾灸主要借温热刺激来治疗疾病。因此,对于外感温病、阴虚,内热、实热证一般不宜施灸。另外,传染病、高热、昏迷、抽搐,或极度衰竭,形瘦骨立,呈恶病质之垂危状态,自身已无调节能力者,亦不宜施灸。
3.禁忌人群
一般空腹、过劳、过饱、过饥、醉酒、大渴、大惊、大恐、大怒者、极度疲劳和对灸法恐惧者,应慎用艾灸。
同时要使用艾灸也应当征求医生的意见,不要随便自行使用,以免误用或者操作不当。
本内容由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 针灸科 主任医师 杜琳审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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